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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世界文化遗产古城:平遥与普罗万
——缔结友好城市的意义和将来的共同合作与发展
为促进平遥古城更好地适应中国扩大改革开放政策,加快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步伐,促进中国城市,特别是内地中小型旅游城市和外国城市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配合国家整体外交的需要和双边关系的发展。开展双方在经济、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社会繁荣与进步,维护世界和平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开展建立两个古城之间的友好城市关系,首先,将会按照:“态度积极,步骤稳妥,友好当先,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与“讲友谊,讲互利,讲实效”的对外交往原则,特别要注重双方开展交流与合作的互补性。在进行双方政府代表的互访后,先签署建立友好城市备忘协议书,双方再经过一定时间的了解和交流,在条件成熟后适当的时间里,通过双方地方政府领导人(或双方地方政府指定的代表)互访或互寄协议书文本,正式签署并缔结“友好城市”关系。
这期间,双方政府已正式签署备忘协议书。计划明年3月初法国普罗万政府邀请平遥政府代表团正式访问普罗万古城。
由普罗万市政府、平遥县政府共同提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将在自己的城市分别举办“法国人眼中的平遥”与“中国人眼中的普罗万”摄影互换展。通过摄影这种不需要文字翻译的直接视觉语言让双方的市民互相了解。此项目将争取纳入法中(2003年10月1日---2004年10月1日)/中法(2004年10月1日-2005年10月1日)友好年的活动项目中。
其它的在文化、经济、特别是旅游与古城保护方面的共同合作与发展项目也将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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